6月新车预定 请注意定金与订金的区别

[2008-5-30 11:56] 作者:综合报道 来源:中国汽车网 编辑:红叶 字号设置:[ ]

【正文】

  

  随着6月各大汽车厂商新车的隆重推出,经销商在车型预定踊跃、进车体系尚不完善、货源贮备还不足的情况下,消费者就要与经销商签订一份《购车意向书》,并交纳一定数额的定金(或订金),然后就等着经销商向厂家预订车型,并按照意向书安排提车的时间。定金和订金虽只有一字之差,但若消费者中途想要退车,想拿回已经交给经销商的款项时,这一字之差带来的结果却截然不同---定金不能退,订金则可以退还。 

  据笔者了解,现在《购车意向书》中要求消费者缴纳的都是定金而不是订金。要求消费者签订《购车意向书》并缴纳定金,是为了消费者能够尽快地提到现车,厂家在安排发车时,会第一时间安排已经签订意向书的顾客。而厂家采取的是实名购车制进行订单管理,只能“一单一车”,而且不能更换消费者名称。消费者要退车,相当于单方面毁约,按照法规,定金是不能退的。而订金不是一个规范的概念,所以也不牵扯法律上的责任,任何一方不能履行,将钱款如数返还就可以了。

  因而笔者提醒消费者,在同经销商签订《购车意向书》前,应该确定自己缴纳的是定金还是订金,因为一旦签订《购车意向书》,消费者就无法轻易改变自己的购买对象。同时,如果对购车的相关事项有何特别要求、对于经销商不按时交车如何制约等内容,应当以书面形式将补充约定列入合同之中,而且越详尽越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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